索 引 号: | 610700000-/2020059159 | 发布时间: | 2016年03月30日 0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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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
2016年,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牢固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坚持民生为本、人才优先主线,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,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,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合理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,实现人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一、抓好就业创业工作
(一)完成就业目标任务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.2万人,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5万人次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.9%以内。
(二)落实就业创业政策。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和支持创业政策,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农民工回乡创业,扶持企业发展,增加就业容量,确保就业局势稳定。
(三)狠抓创业带动就业。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,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,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.1亿元,优化创业环境,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。认真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两个“示范工程”,培育示范镇30个、示范基地60个。
(四)狠抓重点群体就业。把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首位,实施“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”和“就业促进计划”,完善见习制度,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,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、乡镇、社区等基层一线就业创业。加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,完善城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,落实税费减免、社保补贴、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,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。
(五)积极提供就业服务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,充分发挥职业介绍、就业管理等服务功能,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、春风行动、民营企业招聘周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行动。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。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监管。
(六)加强就业技能培训。引导培训机构加强与用人单位协作配合,扎实开展订单培训、定向培训、定岗培训,全年开展就业培训8000人,创业培训3600人,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00人。支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企业岗前培训,结合经济结构调整,加强失业人员转岗培训。
(七)加强就失业动态监测。以就业失业登记为基础,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统计指标体系,加强统计分析,准确研判和把握就业形势。
二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
(八)做好社保扩面工作。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,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,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%以上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到37.75万人、39.73万人。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23万人、30.9万人和21.16万人。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,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。
(九)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。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。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,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,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。
(十)加强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。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,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、医疗救助制度衔接。持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,做好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。规范和落实生育保险待遇。
(十一)做好失业保险工作。加强失业预警机制建设,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,认真落实稳岗补贴政策,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。
(十二)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。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。积极落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,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。稳步推进机关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工作。继续做好尘肺病农民工救助救济工作。
(十三)加强社保基金监管。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督,及时披露社保基金运行情况,确保基金安全完整。研究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一征缴政策。
(十四)提升经办服务水平。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协议管理。加强信息化建设,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,巩固人社业务专网安全整治成果,加强防控管理,确保信息安全。
三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
(十五)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。认真落实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》,深入实施“优才计划”,大力引进重点领域紧缺人才。加大省级突贡专家、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、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、311人才队伍建设力度。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培养。
(十六)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。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,扎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。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。指导开展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活动,重点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技师和高级技师。
(十七)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。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,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,组织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。
(十八)做好智力引进工作。加大校企合作力度,组织申报博士后创新基地和国家引智项目。加大引智服务民生工作力度,实施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。推动抓点示范工作,总结引智助推高新技术、现代农业和科研发展经验。推动建立“市场主导、政府推动、企业主动、社会联动”的引智成果共享机制。配合实施各项专家服务基层活动。
四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
(十九)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。做好公务员统一考录、公开遴选、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。狠抓公务员“四类培训”,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,抓好基层尤其是艰苦偏远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,坚持教育培训、表彰奖励基层优先,招录招聘、选人用人向基层倾斜。推进行政执法类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。完善公务员申诉工作机制。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。规范做好行政奖励和评比表彰管理工作,深入开展争做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。
(二十)深化人事制度改革。认真贯彻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和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。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范管理,引导事业单位科学设岗。全面推行公开招聘、合同聘用等人事管理制度。做好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工作。
(二十一)做好军转安置工作。做好军队裁员期间的军转安置工作,完成201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。全面推行排名选岗办法,实行“阳光安置”。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,扶持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创业,做好解困维稳工作。
(二十二)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。落实人民警察、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政策。持续做好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。
(二十三)加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。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、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。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,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。
六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
(二十四)加强劳动关系协调。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》,规范劳务派遣行为。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,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。加强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。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,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“2.5天”周末休假。
(二十五)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工作。贯彻落实《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》,理顺仲裁工作体制。加强仲裁人员培训,统一裁审标准,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。提高仲裁办案效率,劳动人事仲裁时效内结案率不低于90%。
(二十六)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。贯彻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》,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。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。加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。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管理覆盖率达到100%。加强基层劳动监察人员培训,提高执法水平。
七、做好基础性工作和自身建设
(二十七)推进依法行政工作。加大“七五”普法力度,坚持开展“科长讲政策讲业务”活动,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制学习培训,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。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。
(二十八)落实廉政建设责任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,坚持“一岗双责”,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。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,加强对重点领域、重点部分、关键环节的监督,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。巩固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成果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和“三讲三当”专题教育活动,持续改进作风,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。
(二十九)加强信息化建设。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建设,推动“互联网+人社”和人社大数据工作,实施人社业务应用平台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、人社大数据平台和人社基础支撑平台“四大平台”建设,加强信息资源整合,推进信息共享、业务协同、跨部门衔接的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。
(三十)做好基础性工作。持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,夯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。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,加大信访隐患排查力度,做好信访维稳工作,全面完成信访“一控双降”任务。落实“政策主题宣传年”要求,狠抓四项政策主题宣传,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。统筹抓好脱贫攻坚、“美丽乡村”帮扶、城市综合创建、招商引资等工作。深入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,制定和实施人社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。